砚山县第三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(二十六至二十九标段)
砚山县第三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(二十六至二十九标段)
施工监理服务三次招标结果公示
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3月 24日上午09时30分前,砚山县第三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(二十六至二十九标段)施工监理服务三次招标共有8个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;
本项目(项目编号:GCJY[2016]33)于当日09:30时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砚华东路84号)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。评标委员会于当日10:30分,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,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砚华东路84号)评标室封闭开展评标工作。
砚山县第三批自然村进村道路工程(二十六至二十九标段)施工监理服务三次招标:评标工作结果已由本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推荐中标候选人 |
综合得分 |
中标价(元) |
控制价上限(元) |
备注 |
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
90.93 |
2880528.40 |
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|
85.24 |
2892480.80 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
|
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|
83.09 |
2958219.00 |
第三中标候选人 |
在此,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!
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,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,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述监督机构提出。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相关请求及主张;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。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,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。不符合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第11号令,2004年6月21颁布)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。如公示期满,对公示结果无异议,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。
监督部门:砚山县监察局
地
址:砚山县县委大院内
电
话:0876-3122027
传
真:0876-3122027
邮
编:663100
招标人:砚山县畅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